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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要再提

楔子:        
打开繁乱的抽屉,翻到本久违的日记本。
抽屉从不曾属于我,所以要变换,一年一次;却始终杂乱的藏着那本厚厚的日记,尽管已在缩水,却也是痕迹尤在,点点滴滴地记录着以往生活——也是以后生活的计划;偶尔打开,发现以往只在昨天,今天仍是昨天;噢,原来我只是把生活机械地复印,再传发给每个将至的明天,使其参和时间不断循环地偷踱。

喜欢如此冷漠的敲击着键盘,所以淡忘了那爱且酸的日记本;其实这些,不过是不同的诉说方式而已,诉说着记忆犹如干尸一般粉白。以为自己遗失了写日记的机能,其实没有,只是找了另一种替代品罢了;其实我根本不懂何为遗失,至少不懂得自己是在迷糊的记忆中遗失着,还是在遗失中寻找曾经的记忆,对于记忆,我更愿意失忆,不用像逃亡一样四处流窜;
喜欢静静地伫立在窗前,看着路人行色匆匆,或缠绵成群的,或孤寂落单的,不用刻意寻找某人的踪迹;只是红尘旧梦,相思如麻,怕眼泪撑不住,却也不愿拆穿伪笑;才如此矛盾的决定——忘了于你的印记,休了对你的思念,合了日记,锁上抽屉……不再有艺术的结局;
    喜欢端坐在夜的尽头,让屋内荡漾着忧伤的歌声;徐徐的盘点着模糊的旧事,幸福的幻想着将消逝的时光拍摄成一部情景剧,让往事的音容笑貌有如经典老电影在脑海一幕幕播送。也许,不会完整,只要能有自己的片段,只要记忆可以深处隽永,就已足够!

片段一 “农民”、“民工”、吉他
对于农民和民工,我没有任何褒贬的立场,没有一点蔑视的意味,因为我父辈就是农民,比起那些贪官污吏、恶徒奸商,他们的存在要高贵得多;

说远了,我不懂政治,也不愿谈政治!
在此两个词组,只是我和几个朋友间拿来作为客串戏言的代名词而已!

和Miang聊QQ很有意思,可以忘掉深藏的感伤,可以忘记身边的烦琐,虽然只是暂时的。

——我戏谑的称Miang是农民,他却肯定而郑重的声明自己是农民,且是菜农,并发誓要去埃塞俄比亚卖土豆;他向我借钱说目前遇到资金问题——没钱买机票去埃塞俄比亚;

——我咯咯的笑,告诉他“你以为我是富翁?我一民工,每天赚那么点体力钱,连吃饭都成问题,还要存钱娶老婆,一个字——‘没钱’!”(后来发现“没钱”是竟然两个字)
…………

Miang是我很要好的朋友,但我们之间都会互相表现得没大脑、很低俗;
即使很久不见了,我们也不会说想念之类的话语;这些话对于我们,太过肉麻、太过优雅;反倒是一些世俗的主题,更适合我和Miang之间的沟通!

其实,一直没明白卖土豆为什么要去埃塞俄比亚?

比起我和Miang,Polb和Miang又更似同一物种,有共同的偏爱癖好,有相似的生存方式;
高二的时候,Miang和Polb跟风去了“@琴行”学弹吉他;后来的一个月了,Polb和Miang成了班上有名的“教室歌手”;
虽然师承一脉,但是风格迥异。Miang耍颓废,Polb则装深沉,好象在隔壁两班也很红。

对他们弹吉他的目的和想法的单纯度我始终表示怀疑,后来发现他们每次都弹《痛哭的人》,我简单的总结成他们只会弹一首!因此,以这假定总结作为条件将我的怀疑完美的论证。

某天晚自习后,Miang和Polb回去又对着窗外兴奋地弹唱那首《痛哭的人》,一遍又一遍……
其实那一刻,痛哭的人应是我;不是因为感动,也不是因为感伤;只是因为他们演唱的不厌其烦令我痛苦不堪;Miang却笑话我是民工——不懂欣赏。于是,我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到最大,来表示我的不满;而楼下对面的老太婆,则用夹杂着唾沫星子的漫骂声抗议。

这场争端一直持续到Polb搬家才不战而和。
Polb搬家之后,那把吉他,那首歌谣,也跟着搬了;偶尔想想,淡然一笑,也会想念!

在后来,到现在,我也莫名的哼唱那首《痛哭的人》。

片段二纸条艺术
纸条艺术,俗称“传纸条”;实质上是上课期间,为了方便同学间的远程交流而自发形成的一种隐秘的通讯工具。兴起于初中,高中达到鼎盛;这门艺术,对于小学年代而言,过于开放,过于嚣张;对于大学时代来讲,却又显幼稚,且时机不足。因此,它只是存在于中学时代的一门特殊艺术。其代表人物有“高二”代的冤总。

冤总长得不高也不帅,不知是他多情,还是他有底蕴,颇有女生缘,而且文章写得也有新意。也因如此,冤总把这门艺术发挥的淋漓尽致;只是字迹始终很凌乱,阅读他的文字,是一种痛苦。想要看懂,必须有超凡的耐性,以及必要的揣测。

华仔长得高大又阳光,小学三年级就认识他了,后来同班十二年,关心照顾我十二年。我不知道我们关系怎么样,只是当他是我哥。华仔比我和冤总均显老成,如果将“纸条艺术”作为一们必修课,我敢断言,他肯定不会及格。

但是我们三人之间却时常偷习着这门非法艺术。
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华仔就是师,他所传袭的“艺术”中,总透露着一种说教的痕迹。比如,他不喜欢和Miang、麒麟、Polb交往,也不希望我和他们交往。因为他们是学校的不良少年里的“公众人物”,他怕他们带坏我,其实我天性贪玩,只是隐藏得比较好,等到认识了麒麟、Miang之后都一齐爆发出来罢了。那时候,讨厌别人给我说教,包括老师和长辈。现在想来,其实,这说教让我窥视到某种幸福的存在。

高考结束,纸条时代随之结束;三人行也停止了齐行的脚步!

我不想对过去做出任何的怀念,
我不想对现在表示任何的迁就,
我不想为我所做错的、即将做错的去感叹,
我不想为我所留恋的、我所痛楚的去惋惜
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对自己感到后悔与落寞。
我选择置身于第三人称的角度来观望自己。
片段三习惯成就生活?或者生活迁就习惯?
为高中时代画上一个惟美的句号,宣告那个年代不再属于我了。这个画句号过程是完美的,只是最后一笔有点误差,不免有些缺陷。
记得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曾经为自己画圆绞尽脑汁,也不得如愿,最后应落了个郁郁而终。想到此忽然觉得将自己与阿Q相比,很是好笑。也罢了,至少比起阿Q,我是幸运的。也不曾像一同学,读书成性,竟然作出破指血书以励、歃血佐酒为誓等几近癫狂的事。比起这同学,我也是幸运的,至少不用成为这教育体制的实验和牺牲品。

扯得太远了,再回来。

进入大学殿堂的新生,总是激昂兴奋的,且满腔抱负。
我也一样,更有胜之而无不及的嫌疑。
独自一人穿越千里,提前了一礼拜来到湘大,这种兴奋不是所有人都能比拟的。
因为早到,作为新生的我,开始接待其他的同班新生。
后来军训,女生之中,我认识了我姐,也只记得我姐;
再后来送教官,新公寓哭成一团,乱成一团;
只近一月的感情也竟如此深厚?
而现在,谁还会去感怀曾经的教官?
只近一月的感情也只如此淡泊!

忘却也是一种幸福,如果总贪恋记忆,又怎会向往前路?

大学生活正式揭幕,开场式是低沉而疯狂的;
低沉是因为它延承着高中的学习方式,还会继续对待;
疯狂是因为它提供了更多不同爱好的活动时间与空间;
典型的,Raul、小吃开始疯狂得踢球,弄得遍体鳞伤才肯作罢,
子聪开始认真啃书,后来也跟着踢;
最后,整个寝室时常飘溢着混杂了白药的碘酒味。

大胖后来倡议成立了班队,还买了切尔西队服;
我不踢球,但也买了,只是喜欢。
大胖很积极,天不亮就挨家挨户叫门,赶鸭子上架似的去训练;赛后,又要大肆吹嘘他的表现,最让人厌恶的是喜欢指责别人这这那那;
其实大胖人不坏,只是有些偏执。
因此,我也就有了早起的习惯,而Raul成了班队前锋,而小吃因脚伤却是替补。大家各有收益。

为了争夺队长的一职,班队里起了内讧,最后大胖倒台。这些内部政变我也不甚清楚。只知道最后训练取消,球赛也相应减少。

Raul自球赛减少后,就买了辆单车,买了把小提琴;过起了真正的小资生活;不过不多久,单车就被盗。当时,我只惋惜受害者为什么不是小提琴?它一嘶唱,宿舍全员都要出去逃难,简直是折磨我的耳朵,干扰我的听觉神经。
我和小吃一直都策划着——盗取小提琴卖了平分,终究没有实施。
只是后来,Raul和他女朋友缠绵得多了,也就忘了这么一爱好;偶尔也会发作,我和小吃便竭力的干吼着《痛哭的人》,以音制音,子聪最终无法忍受,也来加入,四人把宿舍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噪音工厂;
子聪从来很嗜书如命,很少与其他人为伍,没事就往图书馆、自习室跑。偶尔也会伙同我们疯狂。同时也成为我和小吃勒索的对象;
至于小吃的生活,我一直都不了解;他所表现的同他内心想的始终让人揣摩不透,同我很相似,擅长伪装自己;

别人从不解我的生活,也不屑理会我的生活;只是我一相情愿的喜欢窥听别人的生活。然后从他们的生活里找到我存在的意义。

Raul总说生活得太单调了,消失得太迅速了;所以,他就三天两头和他女朋友闹分手。
其实,这一点可以理解,两个人依偎在一起久了,就无端的产生厌烦感,就想找些小刺激,才能感到在一起的可贵与幸福;
只是Raul每次战斗下来,就要做摔书砸门、喝酒闹事的恐怖举动;只是他一喝就醉。刚开始,我和小吃以为他们之间要分手,总要劝慰Raul几句。
后来发现,他们的分手只是一个游戏,一周一次,很有规律,也不再多管,任他砸盆子摔碗,只要不纵火烧宿舍就行,也就泰然习惯了。

直到现在,Raul还只会用小提琴拉出哆、来、米……还是一样和女朋友闹别扭。这已成习惯。
很多时候,别人的习惯我们不能接受,
但是只能慢慢学会去忍受,
最后忍受也就成了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习惯。
如同我沉迷网游不分昼夜;
刚开始,兴奋;再后来,低糜;
到最后,习惯;即使夜里躺床上努力制造睡意,也成枉然。
原来生活的改变,只是改变习惯的过程。
片段四习惯孤单
其实,我的生活也极其单调;就是习惯无节制的熬夜玩网游;
因为网游麻痹着神经中枢;
我总觉得时间多得花费不完;

现在又总有一种紧迫感侵袭着;
忽然将这场游戏停下来;
倒有些无所适从的感觉。
于是,开始胡思乱想。
我厌烦一个人将生活演绎得过于逻辑又刻板,即使你学富五车,满腹经文。
即使你缺乏知识,但不能停止思考。
我始终都觉得自己是个自负的人,
我所想的,所做的,
你可以否定,可以鄙视,可以嗤之以鼻,
甚至,你可以出声谩骂。但你不可以改变我,
我只是坚持;你也可以说我固执。
如同我始终想象宇宙的某个角落也有同样的太阳系,同样的地月系,同样的我,做同样的事!

姐姐一直叫我别乱想,与其我瞎想,她更愿意赞助我玩网游。
在姐姐面前,我始终是个低俗的白痴;
欠她的多得我自己也算不清;
很多感激的话,却讲不出口,觉得尴尬。熙熙也是。

网游让我认识了很多人;妖精、猪蹄、网管、笑笑……还有东邪。
一直不明白东邪是个怎样的人,疯狂?执着?深刻?还是简单得有点白痴?
他可以像机器一般拆解、反复同一件事,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这样。也不能这样。

妖精是个“混血儿”,有着南方人小巧的模样,北方人直爽的性格;只是很感性,她曾提到自杀,我傻笑。直到笑笑把这一想法付之行动,我才感到有中种莫名的恐惧徘徊在身旁。
我也曾想过自杀,终究没有,只是因为还有留恋。

网管和猪蹄又拉我去玩游戏,其实我心痒痒的;但看到妖精光毕业论文就忙得焦头烂额时,我害怕了。
其实,我怀恋以前和他们疯狂游戏的日子,至少不会觉得孤单。

我害怕孤单,却又喜欢这样的感觉。
常常寄居在某个阴暗的角落,反复播放着同一首歌,直到听得想呕,直到让深夜哭了又哭。
我不是诗人,却独爱上了一场文字游戏;
用文字提炼的孤单透视着邋遢的身躯和尘世的不堪。
我不是朋克,却伙同这反叛的朋克精神;
让孤单凝望我扭曲的灵魂,隔绝世间的肮脏与丑恶。

和别人做着互不相干、互不喜欢的事,我独自走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这已是习惯,
…………

现在,朋友都开始忙着自己的事了;
撰写着自己的前程,酝酿着爱情的美酒;
爱情,多么温馨的字眼,
只是离我太远。

日子的更迭难以复加;时间同金钱一样的速度流失;
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穷;
而我始终躲在自己的梦里,这梦太长;
我要把今生的梦隐藏,也把前世和来世的梦都烧毁;
我要把梦稼接在灵魂的深处,在丰收季节审理周公。
只是没了永生,没了轮回。

永远保持着第三人称的角度观望着自己,
不曾相信,也不会尝试;
心动的刹那,只有几许无言的落寞和忧伤,
几许曲折,几许酸涩,几许痛楚……

某天,不要行乞流浪,不再踽踽而行。
                                             
                                                     ——司徒步凡于2006.4.28

非文人,非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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