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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对"swallo_yb""youlanhu"两人舞弊投票的处理

经查证 在论坛最近主办的“我最喜爱的十位老师”评选活动中,已投票的"swallo_yb""youlanhu"两人IP地址相同,注册时间相近,并将票投给了同一名老师 属同一个人用马甲作弊 根据活动规则特作出以下裁定:


1.删其两ID (若再犯将封IP处理)
2.所投两票均作废,(将在该老师最后总票数中扣除)



希望大家能遵守活动规则,用舞弊等不光彩手法为老师投票将是对他/她的侮辱而不是支持.我们的活动是自发的没有与任何利益挂钩,所以应该也是纯洁的,希望大家能秉承良心投出公正的一票.

re:你连不无聊这个是表达对老师爱的一种方...

你连不无聊
这个是表达对老师爱的一种方式撒
[img]http://photoimg65.qq.com/cgi-bin/load_pic2?verify=FXhLNvjC5JD49QnWcb1Q8A%3D%3D[/img][img]http://www.51anycall.com/asset/Samsung/GSM/SMALL/D608.jpg[/img]

re:如果大家都这样舞弊下去 我们的活动有什么...

如果大家都这样舞弊下去 我们的活动有什么意义呢?真不明白楼上的心态

re:[B][COLOR=red]志辉说的是有...

志辉说的是有道理的
这个投票
他们做弊能得到什么好处
而且这该不该归为做弊
反复投票确实是表达对老师的敬爱
而且
如果是1个寝室的
他们只有1台电脑
结果1个人发现了73后其他人也觉得很不错
于是先后注册了id
那么事件间隔不多
ip也一样
你怎么就认定是1个人的马甲
而且你凭什么封id
就算是管理员
只要没有出现注册表款里面的那些不允许出现的行为
管理员也不能随意封id

扫眉在zq的不好习惯
不能带到73来

觉得我说得不对可以反驳
简约,低调,随性,自由。

re:[SIZE=3][COLOR=blue]...

看了TT水友的话,我是感慨良多,我没想到这个在别的学校也成功举办过的活动竟会在处理舞弊者的事上引来这么大的争议,下面是我的答复.

1.这个投票
他们做弊能得到什么好处


好处的定义可以用不同标准衡量,违反活动规则来达成自己的心愿算不算好处?用不正当手段来换的自己所希望看到的局面而不管他人的意愿算不算好处?当然,如果你硬要把好处定义为经济方面的利益,那么MS这个活动无论是对主办方还是参加者都没有任何经济方面的好处.

2.而且这该不该归为做弊,反复投票确实是表达对老师的敬爱


表达对老师的敬爱有很多种,非要采取在一个收集民意的活动中用马甲反复投票满足一己私欲的方式?请问这样选举出来的最受欢迎老师是不是前面要加个"个人"?

至于反复投票是不是作弊,那我请问你小到班级选举,大到国家公选,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反复投票?在那些正式的选举中动用金钱或其他手段来换票数大家叫做暗箱操作,那么在这个小的选举中自己进行反复投票就不算作弊?特别是在我们已经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3.而且
如果是1个寝室的
他们只有1台电脑
结果1个人发现了73后其他人也觉得很不错
于是先后注册了id
那么事件间隔不多
ip也一样
你怎么就认定是1个人的马甲



首先我想告诉你,查封的这两个的ID所在的IP是61.186.106.233 请你用论坛工具箱里所带的查IP工具查一下这个IP的具体位置 如果你没空的话 我不妨告诉你 这个IP显示在长沙
据我所知,我们湘大在长沙还没有分校区,所以并不是你说的那种同寝室室友一起投票的情况,请不要进行主观臆断.

其次我想说明的是,我不是美国FBI,我没有全球定位系统那样先进的工具来查实每一个水友的具体所在位置.而互联网上几乎所有的论坛,社区全部是采用查IP的方式来鉴定马甲,在IP相同,注册时间相近,所做行为一致的情况下还不能认定是马甲,那么是不是要亲自到电信局(好象不是公安局就没这个权力)查清该用户所在地,然后再针对可疑人物去一个个排查,要他们提供不在场证据``````而这些行为结束后,我们的活动估计已经没人记得了.

如果还有更好鉴定马甲的方法,麻烦你教我.



4.而且你凭什么封id
就算是管理员
只要没有出现注册表款里面的那些不允许出现的行为
管理员也不能随意封id


封ID凭的是活动举办之前定下的规则,

"3、禁止同时使用主ID与马甲作弊,违反此条者提名投票无效,且予删ID处分"

http://www.myxtu.com/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1&ID=702167

我奇怪的是,这个活动进行也有大半个月了,规则也是早就定下来的,这期间没有任何人表示过反对,包括你.如果对规则有意见,为什么当初不进行反馈?到现在突然来句"凭什么?"


还有请你弄清一个概念,虽然说我用自己的ID进行操作,但并不代表这些都是我个人的武断专权.从活动一开始,我每个举动都是与论坛管理员进行商讨(由于活动的进程不可能征询每个斑竹的意见),代表的是管理层的决定.只是因为我是这个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所以才由我出面打点一切,请不要又给我戴上"专权"的帽子.


5.扫眉在zq的不好习惯
不能带到73来


这一点也是我最无语的一点.
就事论事的说,这跟以前在ZQ有什么关系?如果是因为我以前在搞投票中也封过舞弊者的ID,那么很抱歉,我会将这习惯保持到底.如果是指以前我封过我不爽的人的ID,那么我想说当时我已经为这事公开辞职,算是对ZQ水友有了个交代,事情早已结束.我不知道你今天又翻这些旧帐是什么意思?

自从我来到73,TT水友又是指责我徇私加精,又是公开说我剽窃,如今又说我专权,我真的是很感谢你对我的鞭策,希望我会在你的监督下把今后的工作中做的更好,回馈你对我的"厚爱".



最后想说的是,我这个总版也算是临危授命,不敢说自己工作做的有多么好,但至少算是兢兢业业,如果大家有工作方面的建议欢迎提,但请不要再涉及人品方面的攻击,请给予我基本的信任,谢谢.

re:我对你没什么"厚爱"版主是要介绍论坛...

我对你没什么"厚爱"
版主是要介绍论坛其他人用户监督的
如果你不能介绍其他用户的看法
那以后我这个用户可以对你的工作闭嘴

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专权
我什么时候攻击你人品
自从那次恶意事件以后
我什么时候对你缺乏基本信任了


我对73高层(包括扫眉在内)随意封id的行为
表示不理解
并且希望管理员
对~
是管理员给说法
我要求的理由在第五楼
简约,低调,随性,自由。

re:谢谢袄朋友啊````这又不是谈恋...

谢谢袄
朋友啊````
这又不是谈恋爱
怎么不可以脚踏2只船咯?


拜托
如果我和郁闷,XYZ去投票的话,我们3个是共享上网的
你去查下IP```应该也是一样的IP```
他是不是也是属于这种情况呢?

ZQ封IP的事情我也了,可以私下聊````
不过SM同志应该策不清楚
[img]http://photoimg65.qq.com/cgi-bin/load_pic2?verify=FXhLNvjC5JD49QnWcb1Q8A%3D%3D[/img][img]http://www.51anycall.com/asset/Samsung/GSM/SMALL/D608.jpg[/img]

re:你们两个冤家啊我是彻底无语了...

你们两个冤家啊

我是彻底无语了

从ZQ到73还是一样

至于这个问题如何处理

等待管理员来解决

我只说一句:内部矛盾 和气解决最好
我的个人主页http://yumen517.blogbus.com [IMGA]http://yumen517.blogbus.com/files/1130254172.jpg[/IMGA]

re:呵呵 要说的我已经都说清楚了 至于是不是...

呵呵 要说的我已经都说清楚了 至于是不是"随意"封ID大家有目共睹 公道自在人心

re:算哒学法学的我闪````

算哒
学法学的
我闪````
[fly][img]http://forum.streetballa.com/attachments/P2k2_Players_alimoe.jpg[/img][/fly][img]http://forum.streetballa.com/attachments/Anab_Players_hotsauce.jpg[/img]

re:首先,说句套话,当然也是必须要说...

首先,说句套话,当然也是必须要说的:友谊第一,青韶人是优秀的,最好是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我认同扫眉对论坛的苦心付出。我对参加争论的任何一位也都没有意见,我相信,真理越辩越明。
其次,我认为,只要认定“同一个人用马甲作弊”,扫眉的处理就是合适的,因为有规则在先,不管规则是否合理(亦即“恶法亦法”),网友参加投票就表示对该规则的默认。而且,我是认同该规则的,为了保证评选的正常进行,任何被明文禁止的“作弊”的行为都是不应该的。
再次,对“作弊”行为该如何认定。是否只要“两人IP地址相同,注册时间相近,并将票投给了同一名老师”就 “属同一个人用马甲作弊”?
1、如志辉所说“如果我和郁闷,XYZ去投票的话,我们3个是共享上网的 你去查下IP```应该也是一样的IP```”,那么如果"swallo_yb"和"youlanhu" 也属于这种情况,那么,就不能轻易认定为“作弊”。
2、我听说过,一些网吧的多台机子是共享上网的(当然我不是非常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说错了还请大家纠正),如果,"swallo_yb"和"youlanhu"正是在这样的网吧上网,那么是否也会出现“两人IP地址相同,注册时间相近,并将票投给了同一名老师”的情况呢?
3、扫眉提到了61.186.106.233这个IP显示在长沙,这是否可以排除1、2种情况的存在呢?我个人觉得不能。其一,我们的投票不拒绝湘大以外的同学参与,其二,湘大的同学可能回家,可能到长沙玩(我注意到投票日期为星期六),也可能考到长沙高校去,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即使只有一位同学,可以随便叫上自己的朋友参加投票。这两点也是我们欢迎的。
4、“两人IP地址相同,注册时间相近,并将票投给了同一名老师”,是事实,但我同样存在疑问。因为我看到,"youlanhu"的“申请时间:2005-12-10 21:24:41”,"swallo_yb"的“申请时间:2005-12-10 21:25:00”,二者竟如此相近,只差19秒的时间,如果是一个人在操作,他(她)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吗?当然,这只是疑问,而且我只是以自己的能力在猜想,呵呵。
最后,即使可以认定“同一个人用马甲作弊”,扫眉所说的“用舞弊等不光彩手法为老师投票”也是不合适的,因为我认为,扫眉作为斑竹对任何网友的动机进行猜测甚至定性都是不恰当的。如果有谁触犯了规则,扫眉尽可以按照规则作出处理,无需做出倾向性很强的评价,中立,是必要的。难道我们谁有把握说,投票的"swallo_yb"和"youlanhu"真正是“用舞弊等不光彩手法为老师投票是对他/她的支持”呢,难道我们不能合理想象"swallo_yb"和"youlanhu"正是“用舞弊等不光彩手法为老师投票将是对他/她的侮辱而不是支持”呢?

还要强调的是,我没有自己的结论,只是提出问题,以求教于诸位。
欧之薄荷,湘之学生,尝读诗书,颇立志气

re:[SIZE=3][COLOR=blue]...

呵呵 我不得不佩服各位的想象力

现在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各位有意见的水友:到底如何去鉴定马甲才是公正无误的?

恭请各位给我解答。

PS。楼上刚才所说的19秒是一个时间差,在第一个ID申请完后花19秒的时间再申请一个是完全可行的,我实验过,毕竟我们的申请程序并不复杂。唯其时间短才显得可疑,目的性太强了。还有就是你最后说的那个绕口令我没有看懂,能不能解释一下。

re:还有一点我很不明白 为什么提名期人不多...

还有一点我很不明白 为什么提名期人不多 到了投票期 即时注册的投票者是如此之(现在已经出现了6个) 难道说一到了投票阶段论坛就涌现了如此多的新水友吗?

re:扫眉说得对,新水友的“涌现”“目...

扫眉说得对,新水友的“涌现”“目的性太强了”,但这就是网络的开放性。
即使是涌现的新水友100个是为了临时投票的,但是只要有一个从此开始关注青韶,不就是好的现象吗?即使1000个里面都没有一个,这并不与我们活动的宗旨相冲突。有谁希望到了投票阶段还是像提名阶段的人那么少呢?
再者,所谓的“想象力”最好用来宽容(当然不是说扫眉多么不宽容,我们都看到了扫眉的工作成绩),而最好不用来猜测别人的居心多么“险恶”,对所有的斑竹来说尤其如此。
顺便对扫眉“第一个ID申请完后花19秒的时间再申请一个是完全可行的”作出回应:我认为,“可行”不代表“易行”,这里有个“概率”大小的问题。
欧之薄荷,湘之学生,尝读诗书,颇立志气

re:[SIZE=3][COLOR=blue]...

我还是想请教最关键的问题:到底如何去鉴定马甲才是公正无误的?

还有就是,我坚持一个哪怕只有10几票的真实投票也强过有1000票的虚假投票,相信大家参加这个活动的初衷也都是想看到最真实的民意。

re:需要说明的是,上面两个帖子之所以...

需要说明的是,上面两个帖子之所以同时发在投票区,是因为那里有扫眉的处理意见。而且,站务公告区的帖子非注册网友看不到,而我希望让所有关注青韶的网友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特此说明。
欧之薄荷,湘之学生,尝读诗书,颇立志气

re:在对扫眉的问题作出回应以前,请扫眉恢复我...

在对扫眉的问题作出回应以前,请扫眉恢复我同时发在投票区的帖子。谢谢!
欧之薄荷,湘之学生,尝读诗书,颇立志气

re:我申明一下 所有的意见贴都在这张公告帖里...

我申明一下 所有的意见贴都在这张公告帖里 真正关心73的人是不会吝惜10几秒的时间去注册一个ID的吧?

那里是投票区 不是是非场 我希望大家能正常地进行投票

请楼上谅解 你的意见大家已经看的非常之明白了

re:谢谢扫眉的回应,虽然我认为扫眉的...

谢谢扫眉的回应,虽然我认为扫眉的理由远远不够充分。我所能看到的理由似乎只有扫眉是斑竹,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而我没有。所以,请扫眉继续陈述。
扫眉说:“那里是投票区 不是是非场 我希望大家能正常地进行投票”。我同意,争论也好,讨论也好,都不能影响大家投票。但是,我要说的是,如果产生了“是非”,制造者也是斑竹本人。而且,我不认为表达我的意见会影响大家投票,如果确实会,那么我谢谢你,因为你作出了正确的决定,履行了斑竹的义务。但问题在于,投票帖里并非不能发表意见,不是吗?如果要删除,也应该公平对待,不能是只删除与斑竹意见相左的发言。
扫眉说:“真正关心73的人是不会吝惜10几秒的时间去注册一个ID的吧“,我认为是不能成立的。斑竹能用是否注册ID和是否登陆(请注意,即使有ID没有登陆也是不能看到本版的帖子的)来衡量是否真正关心73?我很怀疑。即使能,斑竹能要求别人”真正关心“,我更怀疑。我想73的魅力不在于通过强迫别人注册(按照扫眉的标准)来体现的,这很狭隘,而73能走到今天,我想不是排斥和强迫的结果,正是多元和包容。
扫眉一直问我们”到底如何去鉴定马甲才是公正无误的?“,这个我可以直率地回答,我不知道,因为这不是应该由我来回答的问题。如果我能回答的话,我就不会绕这么多弯子。而且,掌握删网友帖子的权力就不是由扫眉掌握了,而事实是,现在扫眉掌握权力,我们也希望扫眉继续干下去。
扫眉”坚持一个哪怕只有10几票的真实投票也强过有1000票的虚假投票,相信大家参加这个活动的初衷也都是想看到最真实的民意”,这并没有人否认。我们质疑的是,“最真实的民意”由谁来判断呢?斑竹吗?如果斑竹有失误,或者仅仅有可能存在失误,难道不允许别人指出吗?其实,我感觉到其余几位的质疑也并非针对对这一件事的处理上,而更多的是针对斑竹应该持的立场。
最后,祝扫眉晚安,并暂时撤回恢复帖子的请求。
欧之薄荷,湘之学生,尝读诗书,颇立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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