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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黎明影评《芝加哥》
凶杀加炒作等于名利双收
歌舞剧《芝加哥》若搬到中国来上演,可以考虑采取全盘本地化,故事和人物全部改成2002年的某些名人或准名人,甚至连剧名也可换成《北京》或《香港》。
1920年代的芝加哥,媒体炒作的水平堪称目前中国的前辈。就算你是无名小卒,只要有惊天动地的事件,比如因醋意大发而一枪毙了男友或老公,那么你很可能从此踏上了娱乐圈的快速路。瞧,监狱的狱卒充当经理人,律师帮你精心包装,经媒体一渲染,你就取得了刘晓庆花了20年才取得的名望。当然,你不可能当电影或电视明星,因为那阵还没有电视,电影也仍处于襁褓阶段。在歌舞厅唱歌跳舞大概相当于今天的上央视春节联欢晚会的份量了。
罗克茜是一个既没多少天分、脑子又不开窍的女孩,即便是当她幻想自己盛装亮相时,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平胸的梦露(远看的话)。可丑小鸭偏偏想吃天鹅肉,老实巴交的丈夫不可能帮她成名,于是一个根本没有娱乐圈关系的男子光凭几句不太花巧的言语就把她骗上了床。但她死活不明白自己跟对方的真实关系,直到人家把她粗暴地推到地上,并几番直言相告,她才反应过来。这一反应可了不得,一枪就毙了对方。
理查·吉尔扮演本片的男主角真是再合适不过了,绝对胜过约翰·特拉沃尔塔。他的歌舞非常称职,表演拿捏很到位。凯瑟琳·泽塔琼斯如同《红磨坊》中的妮可·基德曼,只要她在银幕上,就会让你目不转睛。蕾妮·齐薇格又一次巧妙利用了自身的缺陷,把一个没有自知之明、但又知道女人身体是本钱的时而可怜时而可叹的人物演得入木三分。
如果说《红磨坊》几乎没有坏人的话(那个反角也只不过是丑角而已),那么《芝加哥》中则几乎没有好人。1920-1930年代的芝加哥是美国的犯罪之都,而犯罪是最有戏剧性的行为。粗粗一看,本片似乎是在竭尽美化杀人嫌犯(尽管她们都是女性),但实际上影片没有采取把一切归咎于社会的老套,而是把犀利的矛头对准了各个方面,尤其是司法制度和大众媒体(原作的作者曾在当年的芝加哥当记者),而且也没有简单地把杀人者描写成制度的牺牲品。
深度不是歌舞剧的特长,因此《芝加哥》能有如此针砭时弊的主题和多姿多彩的人物塑造就算鹤立鸡群了。《芝加哥》里面的歌舞非常多,但除了少数歌曲属于“诉说心声”性质,大多数具有叙事性,而且内容的含量很大。整部影片的歌舞(除了最后一首例外)全部是女主角的精神幻觉,但通过歌舞中间的过门,穿插反映出现实世界所发生的事,因此歌舞非但没有拖剧情的后腿,反而像一列火车把剧情飞快地驶向前方。
影片的歌舞场面跟《红磨坊》有些相似,但绝不是模仿。《芝加哥》的结构较复杂。由于是歌舞和非歌舞双线进行,剪辑很注重技巧。最有意思的是舞蹈,该剧原本是由美国著名舞蹈家鲍伯·福西编舞,成为百老汇一大流派。本片导演马歇尔也有丰富的舞台经验,他对原来的编舞进行了“改良”。对于无缘亲临百老汇的观众,无异是一睹百老汇丰采的机会。那既不是芭蕾,也不是民族舞,而是地道的、富有充沛活力的舞蹈。即便你对舞蹈毫无兴趣,片中的玉腿之多,足以盖过《天鹅湖》。
《芝加哥》是久演不衰的舞台剧,从舞台到银幕的“翻译”过程会受到更大制约。笔者没有看过舞台版,但在观看影片时,多次想到舞台版究竟是什么样子,因为从电影版根本看不出在舞台上这一幕幕是怎样处理的。我想,这应该是影片编导的功劳,即发明了一种超越舞台空间的语汇。注意:这并不是把场景移到室外那么简单的事。
也许若干年后,中国的歌舞奇才们会把2002年的八卦新闻化作赏心悦目又令人深思的歌舞剧。那时的影视明星就得赶忙练唱练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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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谌咬着烟,拖拖拉拉的走过来,我朝他笑,笑的泪水,扑簌打湿了衣襟。那些爱情,那些往事,浩浩荡荡穿过我单薄明亮的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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