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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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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音乐版斑竹
下面引用由逆天笑发表的内容:
+++版主申请标准+++
1.思想健康,热爱【青韶论坛】,有较强的责任感,能以身作则; 我能.
2.热情、耐心、善于沟通和交流; 这个是肯定的.
3.有一定的相关版面的专业或业务能力(各版面斑竹要有自己的作品); 我在音乐版发贴最多,是相对在别的版来说的.另外我相信自己的搜索能力,若网友需要找歌的,我一定尽全力做到.
4.有较充裕、固定时间的上网条件 (每周至少2天在论坛出现, 及时处理和管理相关帖子); 每天上网.
5.注册为青韶论坛会员1月以上;
前夕前线 :::::::::::特殊资料:::::::::::
申请时间: 2003-08-26 11:23:29
6.在青韶论坛发帖量100以上(灌水的帖子不算,发帖质量高者可以降低此标准);
发表帖子: 现存3305篇,主题147篇,回复3158篇,精华5篇 历史累计232篇
7.主动到“站务公告区”版块提出申请,并说明申请理由,自身的优势、条件、奋斗目标以及对论坛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
刚才到站务公告区,可是只允许斑竹发贴.
现在,影音版出现很多广告,我自己也有参与,很对不起.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影音版恢复到青韶刚成立时候的良好氛围.
8. 申请通过后,以代理版主身份上任,拥有在自己的管理版块内有删帖,转帖,固顶等各项权限。但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即在这一个月内若表现不佳,管理员可随时撤消该代理版主的头衔和权限。如果表现出色,即顺理成章成为青韶论坛正式版主。(由原斑竹推荐的,可以免试)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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