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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眉才子 2006-2-22 10:19

青韶论坛总版规

青韶论坛总版规(新版)  
[list][*]第一章 发贴规则
【一】水友发贴请参照《青韶论坛注册协议》,发贴尺度注意避免超越协议允许范围;
【二】青韶论坛鼓励原创发贴,主帖相当于论坛门面,因而我们希望每篇主帖均是言之有物,且具备一定欣赏价值或讨论性,不提倡发只言片语的主帖;   
【三】非原创文章务须在标题中标明『转发』,并须注明出处,没有注明出处的将由斑竹提醒;另外青韶原创文章根据作者意愿是否赋予73版权,赋予青韶版权的文章,任何水友或网站转载必须注明转载出自青韶论坛;[*]第二章 回贴规则
【一】每一张主贴都是发帖者辛勤劳动的成果,希望每一位回帖者都能尊重楼主认真回复,尽量不要回复与主题无关内容;
【二】论坛对于回复中的灌水一向宽松,不会用高堤大坝做硬性阻截,闲聊本就是水友熟捻及放松的渠道,但是对于一些纯粹为灌水而灌水的回复(例如“路过”、“灌水”、“看不懂,顶一下”等),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尽量避免此类水帖,同时随时可能删除此类水帖并视情节轻重进行恰当警告和处罚。对于刷版者(即在大量帖中回同一或无内容贴)则加重处理;
【三】论坛是水友自由畅谈尽情交流之地,公共场所人多嘴杂,辩论中难免意见不合,请各位砌茶消火,切忌使用不当措辞;若言行失控,构成对他人侮辱、诬蔑等等人身攻击后果,斑竹将不得不对你采取必要惩处,以维持论坛环境;处罚方式由警告、屏蔽、删帖到暂封ID或删除ID甚至查封IP,严厉程度依具体情况而定;[*]第三章 删贴标准
【一】超出《青韶论坛注册协议》允许范围之外的帖子一律删除;
【二】任何恶意灌水和恶意刷版的帖子,一律删除;    
【三】任何内容重复的帖子,斑竹以首发帖子时间为准,对重复帖子一律予以删除。
【四】任何内容空白或内容仅是表情符号,题目或错别字太多的,词不达意的主贴,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五】没有独立内容,纯网络连接的帖子,一律删除;   
【六】凡经查实为剽窃的帖子一律删除;    
【七】凡带有任何反动、色情及人身侮辱攻击性质以及未经水友同意讨论涉及水友个人隐私的帖子,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八】严格限制标题和ID中特殊符号(如@#$%*等及图形符号)的使用,凡发现此类标题斑竹有义务更改标题或删除帖子。严格控制标题长度,标题不得超过20个字。凡发现超长度标题,斑竹有义务更改标题或删除帖。   
【九】对于网友在除“意见反馈”版之外版面里询问自己帖子为何被删除之类的帖子,一律删除。对斑竹删除其帖子有异议的网友,应到青韶“意见建议”反映情况,或到各版《版务投诉、意见专贴》反映意见,不得在本版另外开贴咨询被删除的原因。
【十】斑竹严格按章处理违反规定的文章,决不可手软、袒护。网友有权到“意见反馈”栏目质问、检举斑竹的工作。对一个斑竹的质问与检举可以在同一归类的人与事中的贴子里进行,以便斑竹的方便解释。经查处,斑竹不负责任,工作常常出现重大的失误,论坛可根据需要,经有关讨论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第四章 违规ID的管理规定为确保青韶规定的严肃性,斑竹发现违反以下规定的,可屏蔽该ID在青韶论坛的发言权,情况严重的可上报管理员提请注销和封锁IP
【一】凡发表或回复任何反动、色情及人身侮辱攻击性质或违反论坛其他规定,第一次将删贴并警告;第二次将屏蔽该ID发言权三天;屡犯不改,永久封存并提请论坛管理员给予注销处理;
【二】屡次发表与主题无关、蓄意灌水的帖子,经提醒不改过者,第一次屏蔽该ID发言权一天;启封后重犯,封十天;屡犯不改,永久封存并提请论坛管理员给予注销处理;
【三】凡发布或回复中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帖(跳蚤版块的二手商品交易除外)文以及其它广告网站网址者。一律永久屏蔽在论坛的发言权并提请论坛管理员给予注销。
【四】严格禁止一切形式的抄袭帖子。抄袭行为,指不属于本人原创却不注明“转载”字样。由于涉及文章的版权问题,转载的文章必须注明“转载“以及转自哪里。发现抄袭别人作品者,除删除该篇抄袭作品外,立刻取消个人在青韶论坛发言权一个月。网友的自律与相互监督,有利于青韶论坛的发展繁荣。打击抄袭,一方面提倡网友的个人自律,另一方面依靠网友的监督。  [*]注:凡封发言权的ID请与斑竹联系,斑竹视其态度决定封发言权期限。[*]本管理规定自2005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对公布之日前的帖子不具有溯及力(之前的帖子由旧版规制约).论坛管理员和总版主有解释,修订和增补本版规的权利。[*]附:《青韶论坛注册协议》[/list]        欢迎您加入本站点参加交流和讨论,本站点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list][*]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有关解释:第三章 【七】凡带有任何反动、色情及人身侮辱攻击性质以及未经水友同意讨论涉及水友个人隐私的帖子,斑竹一律予以删除。涉及到水友隐私的帖子,如果水友事前不知道但事后没有表示异议的,视为经过本人同意,不适用这一删贴标准。[/list]

davidstar 2006-3-16 21:52

re:很有条理,,很清晰..

很有条理,,很清晰..

还是要小心 2006-5-17 05:00

能不能简明一些

条理是清楚

就是多了点

terry156 2006-5-31 16:04

是明显的广告贴删不删?

admin03 2006-10-31 00:31

三月三十三日 2006-11-6 06:14

好久没看到扫眉了!!

今天忽然听了LZ的一首歌  呵呵~~蛮好蛮好!

hotmoney 2006-11-24 02:39

::69:: ::80:: 支持

2006-11-24 11:57

顶!!!::69::

(这个不算水吧~

风荷 2008-5-1 00:16

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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